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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行结算账户变更
银行结算账户变更,存款人应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。
银行结算账户变更
·存款人更改名称,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,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,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
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、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,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
·银行接到存款人的变更通知后,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,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

银行结算账户变更何时进行
·营业执照主要信息发生变更时
银行结算账户变更准备材料
存款人进行银行结算账户变更时,应事先准备好需要提交给银行进行变更的证明材料。
银行结算账户变更证明材料
·印鉴卡——变更前原印鉴加盖于印鉴卡背面
·单位银行结算帐户预留印鉴变更/挂失申请书
·经原被授权人签字确认的书面申请及原被授权人的身份证
·预留个人印鉴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
·授权书和被授权经办人员身份证
·变更银行结算帐户申请书
·董事会(股东会)决议
·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
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
·开户许可证
银行结算账户变更流程
存款人进行银行结算账户变更时,按照正确的流程进行可事半功倍。
银行结算账户变更流程
·准备银行结算账户变更材料
·向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变更申请
·开户银行审核
·审核通过后获取开户许可证

银行结算账户变更后进行税务变更
·登录电子税局—我要办税—事项办理
·存款账户账户报告表—填写变更后的信息
·上传银行提供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

银行结算账户变更后进行网签授权划缴税(费)协议变更
·登录电子税局—我要办税—事项办理
·网签授权划缴税(费)协议
·新增协议—填写银行信息
·发起签约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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